很不幸的,因为国力和历史等等原因,我们要被迫学习一门外语,而且这个学科占有比语文重要得多的位置。我学英语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但是现在越来越早。当初刚刚学习英语的时候很激动,到处打听英语里我爱你怎么说,当然那还属于在比较纯情的阶段。到了初中以后,班级里的同学开始到处打听英语里一些骂人用的淫秽词汇怎么说,结果发现纵使对英语很有问题的哥哥们在这方面也很拿手,也很有兴趣地分析为什么英国人不喜欢操母亲但是婊子却是通用的。再长大一点觉得英语可以派一点用场了,比如说当父母在的情况下和自己女朋友谈情说爱。
她是真的已经到了极限,先前之所以强撑着,不过是为了避开沈星齐,这会儿终于得以摆脱,她整个人骤然一松,在抓到车门的瞬间,脑袋就已经开始混沌。
只是到底还是孩子,又没什么绘画基础,画出来的人物形象十分稚嫩,然而难得的是眉目间竟然可以看出霍靳西的影子。
这段时间我常听优客李林的东西,放得比较多的是《追寻》,老枪很讨厌这歌,每次听见总骂林志炫小学没上好,光顾泡妞了,咬字十分不准,而且鼻子里像塞了东西。但是每当前奏响起我总是非常陶醉,然后林志炫唱道:
还能是谁的?林淑面无表情地开口,在靳西的房子里,当然是靳西的孩子。
在我几乎所有的书里,对现代诗都有很多的讽刺,并且对诗人有很大的不尊重,一直到现在还是这样。我觉得古代诗歌却是一种很好的文体。在这方面,我绝对是一个倒退的人。古诗中出现很多很多经典的句子,至于到了现代诗,完全就是胡诌,而现代诗的诗人,大都是吃饱了撑的。在几十年的现代诗历史里,有写过几句不错的句子的,但是人都死了,而且都不是老死病死的,活着的,大都是在胡写。
不用客气。林夙声音沉稳,眉目平和,说完便收起了打火机,转身准备离开。
慕浅靠在座椅上看他,笑容恣意,眼波流转。
我参加过很多次学校的作文比赛,成绩之差,让人发指。和现在不一样的是,我现在基本上能够写我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已经到达爱谁谁的地步,但是当时落笔的时候某些词句还要考虑上面的导师们是否喜欢,这些都是小事,虽然自己心里不是很舒服,可是别人很少能发现,而且不伤害到整体的形象,就像穿了一双自己极度厌恶的袜子上街一样。不过有的时候就会想到我的观点是不是别人喜欢,或者把观点表达得委婉一点甚至换一个相去甚远的观点。
我要说明的是,在学校这个只有精神压力和自称精神独立的地方生活其实是没有什么压力的,我有时候也会感叹自己学生的生涯太短,但感叹归感叹,我是绝不会回学校当学生的,比如高官富贾有时偶然感叹乞丐真好,自由自在自食其力,但上天给他一个当乞丐的机会他绝对不会真的选择当乞丐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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